经上海市政府同意,9月29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按照因城施策原则,优化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政策。一是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7号)公布了公积金新政: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即首付3成、每户最高贷款限额6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80万元。同时取消公积金个人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
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5月27日,据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披露,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国
9月29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中国工商银行10月10日在《2024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常见问答(二)》透露,将于10月25日实施利率批量调整。《问答》提及,如果房贷为浮动利率定价、当前利率高于LPR-30BP,房贷利率将调整为LPR-30BP(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款除外)。
今天(1日),上海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正式发布。新政明确,从9月2日起,上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上海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9月1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
上海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 多措并举支持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上海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因城施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
5月27日发布的房地产新政中,有这样一条内容,引发了广泛关注:对于这个认定标准到底如何优化,不少人在《新闻透视》公众号的后台留言,为此,我们从相关部门要到了一份最新的标准答案。答案很长,先划重点:以上是前提标准,如果符合条件的,请继续往下看:到底什么样的情况能够享受首套贷款?
9月1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昨天(9月25日),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正式开始。当年无房、但因为认贷导致的二套房贷客户已经在这两天 收到银行批量调整的短信通知,所以目前需要临柜办理的就是当年名下有房、但是后续已经卖掉的二套转首套客户。下调首日,网点办理的客户多吗?
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举措正持续加码。8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消息称,近日,该部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该政策将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10月18日,据“上海住房城乡建管理”官微消息,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不算,商贷和公积金没有任何关系,第一套不管商贷再还还是已还。第二套公积金都是二套,只不过是首贷。肯定不是首套,只要你的名下有登记过房产那么就不算首套了,但还能算是首次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在部分城市可以按30%首付,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