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扩大民事行政检察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按照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求,现开设“案说民法典”专栏,由重庆民事行政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我于2011年入职,到2022年6月1日离职,在江苏南京一家广告公司从事网络技术工作近11年。在职期间公司从未安排我享受年休假,近日公司因疫情效益不好,以我不接受安排的工作为由,公司发出书面警告,将我由原来的网络维护岗位调换到与专业领域不相适应的运营一线岗位,并将工作时长从每周5天调整到每周6天,增加了我的工作压力,导致我被迫离职。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民日报策划丨莫群文案丨莫群 李晓霞制图丨李晓霞人物设计丨陈春霖本文责编丨刘树强统筹丨郭芳 林若川编辑丨李卓华 陈冰青校对丨华成民来源丨南方杂志微信公众
临近年底,许多人都关注起未休的年假。12月12日,“未休年假按300%工资补偿”冲上微博热搜第一。何某(化名)从广州某乳品公司离职后,提出支付4天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诉求后,遭到公司拒绝。不满仲裁结果后双方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2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李华 孙琦婧)日前,市民王女士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未休年休假3倍工资补偿。对方表示,3倍工资补偿中有1倍工资已经正常发放了,应按照日工资标准的2倍进行补偿。“这样合法吗?”王女士问。
临近年底,员工小樱由于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提出不再与她续签,小樱表示同意。但在结算各类工资和经济补偿时,小樱提出,她今年有5天的年休假,都还没有休,公司应给予未休年休假的工资补偿。公司表示,既然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了,年休假也就没有了……真的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