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任务量与获益分配 1.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的第 年 月以前,向国家交售肉畜 头,规格是 ;向甲方上交肉畜 头,规格是 ;向甲方提供生产用畜 头,规格是 ;在承包期内的第 年 月以前。
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种植、养殖业时,大多都比较倾向于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种植、养殖回收模式,而在这种模式下,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过程中常常会涉及一些容易发生纠纷的内容要点,事前作好相应的审查,有利于减少涉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