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 (薄晨棣、李楠楠)今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暖曦负担。判决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江歌案”一审判决对管辖权的确定、被告过错的认定以及被告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等案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证,同时对违背公序良俗与常理人情的行为人予以谴责,对遭受巨大伤痛的逝者亲属予以救济与抚慰,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了司法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