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 10 月,原告兰某跟被告郑某通过 QQ 聊天认识了,那时候兰某离了婚,郑某是已婚,跟他老婆结婚都四十多年了。2022 年 11 月 13 号,兰某跟郑某说要解除同居关系,郑某同意了,他俩就正式分手。
多年感情纠葛女子未等到男子承诺一朝梦醒错付的这些年还能否挽回?女子起诉男子隐瞒已婚事实2013年10月,兰某与郑某通过QQ聊天相识,双方认识时,兰某离异,郑某已婚,与妻子结婚已四十余年。兰某与郑某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兰某曾带郑某见过自己的家人。
对于日常生活费:小明要求小红支付共同生活期间住宿费、伙食费,依社会常理,属共同生活期间必要开支,是不管夫妻,还是非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均会产生的维持人之正常生活费用,况且小红每月均支付生活开支,若让其再承担生活期间住宿费、伙食费,显不符合社会常理,亦有失公平。
青春损失费,一般是指恋爱、婚姻等关系解除后,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同居分手可以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吗?一起来看看吧!椰姐姐说法|问题一同居分手,可以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吗?不可以。青春损失费,是个民间语言,也叫分手费、青春补偿费等。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家事法苑”栏目,讲述专业律师办理家族案件故事,聚焦普通家庭案件故事,反映世态人情的同时,也让普通大众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和处世经验。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天宇大约在17年前,女子肖珊和一名已婚男子相识后开启同居生活。
同居三年矛盾不断,女方想要分手,可以索要赔偿吗?戴先生与彭女士于2020年初在网上相识,不久后共同居住,彭女士2021年怀孕后生下两人的大女儿,2023年又怀上二胎,在这3年同居生活期间双方一直大小矛盾不断,完全无法自行缓解。
如今两人都已成家钱还没着落姑娘一纸诉状告上法院恋爱同居8年,最后却以分手告终,这对杭州姑娘小陈来说,实在是有些难以接受。小陈和前男友小蒋是2003年相识相恋的,两人也曾有过甜蜜、温馨的小日子,但时间久了,生活中的磕磕绊绊蛮多,感情也随之被消磨掉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家事法苑”栏目,讲述专业律师办理家族案件故事,聚焦普通家庭案件故事,反映世态人情的同时,也让普通大众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和处世经验。“家事法苑”栏目开通“966123南国家事财富法律热线”,您有任何关于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问题或困惑,都可拨打热线。
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梦琳同吴某某在案发前的关系为法律所否定,且为道德所谴责,陈梦琳在双方关系破裂后,欲利用之前留存的对方隐私信息,威胁吴某某给付巨额款项,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客观上以披露个人隐私相威胁,迫使吴某某非自愿性地一次性给付巨额款项,属于采用胁迫手段,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