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哈尔滨市财政局获悉,为落实《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服务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具体措施》,现就《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中享受减免房租的房产坐落在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且属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国有文化企业、事业单位创办企业的房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各类资金,拿出务实管用措施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明确,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中国网财经6月3日讯 据国资委网站消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央企业排头兵和主力军作用,落实国家关于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租金的政策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减免对象为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其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宜昌市国资委印发关于2023年减免、缓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具体如下↓↓↓市出资企业,各县(市、区)国资局(办):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鄂政办发〔2022〕54号)和《宜昌市贯彻落实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
疫情以来,国家陆续发布了各项疫情下的纾困扶持措施,其中不乏对商业用房租金的减免政策:2022年2月18日,发改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针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的政策;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9日了解到,我国将对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