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篮球发生肢体接触致伤责任由谁担?三五好友约打篮球,攻防之间发生肢体接触导致受伤,行为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北京一中院近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关于自甘风险原则的规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民间文体活动致伤的二审民事案件。
篮球,大家都打过。身体对抗,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尤其是心智不够成熟的青少年,球场上急眼动手,常常把打球演变成打架。最近,在嘉定镇街道某座篮球场,两名少年因为打球时对方肢体动作过大产生口角,继而上演“全武行”。在冲突过程中,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了伤,其中,小甲的面部被多处抓伤。
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了算正当防卫吗?】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法定的权利。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在实施正当防卫的时候如果防卫过当怎么办?应该怎么确定正当防卫的界限呢?大壮和朋友小美一起吃饭喝酒,两人都有点喝多之后,开始比谁更有钱,结果互不相让,争吵起来。
广东揭阳一个男生篮球场从后面飞踹女生,不知道有什么深仇大恨要这样猛踹一个女孩的腰部。这个男生看起来很高大,这一脚下去直接把女孩踹倒在了地上。男生这样暴力的行为刚好被旁边的人给拍摄了下来了,视频上传网络之后,直接引发了网络的热议。
2024年7月31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沙鋆(左四)与和孚人民法庭庭长陆文超(左五)联合在和孚法庭的调解室,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我儿子个子这么小,要不是你儿子先动手激怒,我儿子怎么会打伤他?”“你这说的什么话?我儿子从来都是不惹事的。
□通讯员李娇萍记者黄婷本报讯学生在学校拉帮结派寻衅滋事,儋州籍学生和临高籍学生发生口角并互相打了起来。据悉,儋州籍学生先动手,最终致使临高籍一男生受伤。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审理并判决此案。儋州籍两90后男生陈某和梁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1年2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