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方面发回手机侧面划痕的图片(来源:当事人)信网3月28日讯(记者 郑倩楠) 王女士在荣耀官网购买手机,使用一天发现发热严重且掉电快,便选择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后续荣耀方面发回一张手机侧面划痕的图片,“没有开箱视频,仅凭一张照片就说是我寄回的手机,现在还拒绝退货。
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给消费者带来许多便利,然而,却有部分有心人“钻空子”,为牟利肆意滥用该权利。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原告就4台手机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被电商平台拒绝,将手机二手转卖后要求平台赔偿差价损失。
12月21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高晶晶介绍,此前顾客王先生激活手机后申请退货退款,被销售店铺和网购平台拒绝后又诉至法院,最终,法院支持王先生要求退款退货的诉请,但对王先生要求网购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给消费者带来许多便利,然而,有部分人“钻空子”,为牟利肆意滥用该权利。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原告就4台手机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被电商平台拒绝,将手机二手转卖后要求平台赔偿差价损失。
来源:法治网 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给消费者带来许多便利,然而,却有部分别有用心者处心积虑“钻空子”,滥用该项权利。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2024年4月,原告路某在某电商平台自营店铺下单购买4台手机,试用后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被平台驳回。
上网购物,收到货时发现不合适、不满意怎么办?很多人都会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一位路先生就是如此,他在某购物平台的自营店上购买了4部手机,收到货物后他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却遭到商家拒绝,于是路先生将网购平台诉至法院。
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北京广播电视台《民法典通解通读》栏目联合“听听FM”,共同策划了《与法同行 “典”亮生活》直播节目,特别邀请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赵赫、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共同解读网购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