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万柏林区法院发布一起已审结的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从5楼窗户向楼下行人车辆过道持续抛物约10分钟,尽管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但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在10月24日举行的《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王鹏对《管理规定》出台后,关于建筑垃圾处理过程的费用问题、关于建筑垃圾便民服务、关于建筑垃圾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作了说明。
悬在空中的木板 从窗户扔下的木板 核心提示 装修工人为了图方便,将装修产生的垃圾、木板顺着窗户往外扔,吓得过路行人纷纷避让。 《民法典》已经明确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怎么还有人敢这么做? 近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近年来,危及大家“头顶上的安全”的高空抛物案件屡见不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增设了“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