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15日电(张卓怡)近年来,从家务清理到烹饪保洁,从母婴护理到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市场需求加速释放,家政保姆的价格也日益增加,越来越多人依托信息提供方寻找合适的家政保姆,提供家务劳动。家政保姆在雇主家提供日常家务受伤时,责任该如何分担呢?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加剧,家政服务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尤其在大城市,通过家政服务中介雇佣保姆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由雇佣关系产生的权利纠纷时有发生。如果保姆在工作中受伤,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请看近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
那么,保姆若在工作中受伤了,又该由谁来买单呢?2024年4月,张某购买菜籽要在家中阳台种植,王某在阳台准备时,不慎从凳子上摔倒,次日到骨伤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第2、3、4、5、6肋骨骨折,左膝关节扭伤,共住院13天,花费医疗费4000余元,涉及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责任和赔偿问题双方各执己见,矛盾不断激化,故王某起诉至柳河县人民法院。
由于保姆、钟点工、退休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所以,当家庭保姆、钟点工等劳务人员在雇佣劳动中造成他人损害或者自己受到伤害时,只能按照民事侵权进行处理。
来源:【闪电新闻】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3日讯“老太太能自理,而且是她自己摔倒的。”近日,河南洛阳的宋女士特别委屈,她是一个24小时住家保姆,由她看护的八旬老人在散步时不小心跌伤,需要接受手术治疗。家政公司扣了宋女士3个多月工资,支付老人住院的护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