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在成都市实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5年,且15年间从未断缴。注: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体参保人员,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发生欠费时,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欠费期间的保费不能补缴。
原标题: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实现互认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国)记者日前获悉,自今年3月1日起,重庆、成都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这项政策打破了地区间的医保壁垒,为人才流动创造了有利条件。
3月18日,省统计局发布前二月四川省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数据显示,前二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45.7亿元,同比增长4.7%,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通信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增长99.1%,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6.2%。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1月25日,四川成都市医保局发布《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明确提出自3月1日起,成渝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
目前来说,四川职工医疗保险还处于市州级统筹阶段,没有实现全省的统一,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规定21个市州就出现20种标准,可以说,在全国,四川省是最低缴费年限标准最多的省份,尽管一再剪辑,还是导致内容较长,看完需要有点耐心才行!
1月25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在其官网公布《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成渝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
大家都知道当职工医保缴费缴纳到了一定年限后在退休后不用缴费也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但是很多人对医保缴费年限是一知半解的,如:医保缴费年限的标准全国统一吗?医保缴费年限必须延续缴纳吗?到了退休年龄,医保缴费年限还不够,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