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袤的农村大地上,公益岗位的设立本应是一股清流,旨在促进村庄的和谐发展,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现实中的情况却复杂多变,引发了不少争议,在一些村庄,公益岗位似乎成了人人觊觎的“唐僧肉”,被一些人以人情、亲戚关系和权力网络所侵蚀,甚至有的村干部的家属也借此机会获得了公益岗位,这种情况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导致了许多不应该发生的问题,对于那些最终未能获得公益岗位的人来说,他们可能会感到非常不满,心中充满了怨言。
农村公益岗的人员选拔和安排通常由村支部书记负责。但村支部书记需要根据村庄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公益岗人员的数量和岗位要求,并根据公益岗人员的工作表现和村庄的发展需求,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公益岗人员的工作能够有效地为村庄的发展和民生服务。
通讯员 邹永发为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稳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质增效,营造文明、和谐、绿色、健康生活环境,泰安市角峪镇人社所聚焦人居环境整治问题,充分发挥各村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作用,用“活”公益岗位,添“彩”人居环境。加强岗位培训,助力环境整治。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或者引导社会资金开发,以满足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服务性岗位,目前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各村都招录了不少公益性岗位。但在洪湖乡李家村,提起公益性岗位,村民就议论纷纷,村支书更是大倒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