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17日消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伍奕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央视新闻 3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百色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伍奕蓉受贿案,对被告人伍奕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对伍奕蓉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正义网记者10月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伍奕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伍奕蓉(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伍奕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伍奕蓉,政协副主席,本该是社会公仆,却把权力当成私人提款机。人们都说"干部得有个样子",但伍奕蓉给我们演了个彻底走偏的“样子”:收礼、贪钱、腐化,甚至还拉上了自家人一块儿。腐败成风,家风不正,这届干部“家风”跟风清气正一点边都不沾,反而成了贪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