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向不法低头!”——这次是正当防卫!面对校园霸凌,反击伤人致重伤,应该是故意伤人,还是防卫过当?不,两者都不是,这次是“正当防卫”!5月30日,央视新闻报道,最高法首次发布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一件因学生霸凌而引发的正当防卫案例!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熊猫君。非常感谢你抽出时间来阅读我的文章。愿你的每一天都充满阳光和快乐!请帅哥美女们多点赞、评论、转发,在此祝大家“龙年大吉,财源滚滚”!我们先看一个视频事件概述湖南省吉首市第二中学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校园霸凌事件。
你们听说了吗?湖南某中学的一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江某某真是勇气可嘉。想象一下,被15个人围在学校的厕所里,这情况多恐怖!但他怎么做的知道吗?他用一把折叠刀自卫,结果三个欺负他的家伙受了伤。后来这事儿上了法庭,法官说他是正当防卫,一点儿刑责都没有!
□陈奇 (井冈山大学)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江某某正当防卫案引发广泛关注。该案当事人江某某14岁,系某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因琐事多次被同学挑衅,后被15名同学在厕所霸凌,江某某用随身携带的非管制刀具自卫,致二人重伤,一人轻微伤。
今天,最高法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一件因学生霸凌而引发的正当防卫案例↓↓被告人江某某(系化名,时年14周岁)系初中二年级学生,被15个同学在学校厕所霸凌,3人被江某某用折叠刀捅伤,其中两人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一人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