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职场,为了达成激励员工和优化团队表现的目标,越来越多的公司引入了“末位淘汰制”这一绩效考核制度。然而,这种看似高效的管理工具,也伴随着诸多法律问题。一起来看看,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因考核业绩差被解雇的劳动争议纠纷。
,结果不到一个月,公司里主动辞职的员工就达到了一半,而被淘汰的却只有一个人。正所谓“工作耗费体力,人际交往耗费精力”正是如此,如果遇到好领导、好同事,工作效率事半功倍,如果遇到了垃圾领导,那我只能祝你身体健康了。
□王志高来自山东农村的李东(化名)大学毕业后,就职于北京某大型合资企业。一年后,李东被公司调到市场部工作。来到新的部门,李东更加努力工作,但公司却以李东在“员工末位淘汰制方案”中排在考评末位为由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
本报记者 赖志凯阅读提示公司以员工考核排名末位、不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员工经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维权。专家表示,劳动者的考核成绩处于末位并不是认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无法胜任工作的合理理由。来自山东农村的李东(化名)大学毕业后,就职于北京某大型合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