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3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3.6米,标准层层高原则不超过3.3米,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建的方式建设。
为了加快形成“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两违”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建房需求,严防发生农村建房群死群伤事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审批与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通知如下:一。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贵州省政府近日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3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3.6米,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建的方式建设。
据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人民政府网站8月10日消息,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月8日作出通知,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深入开展全民节电行动,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全民节电意识,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于5月26日起正式实施。5月24日下午,江苏省教育厅召开专题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近年来,我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达97.64%。
改建或扩建房屋须符合村庄规划,未编制规划的需在县域村庄分类划定的建设用地边界内实施,并满足乡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农房建设选址应优先利用村内旧宅基地、空闲地和未利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地质灾害隐患点。
《福建省农村村民建房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乡村建设工匠平台中录入乡村建设工匠和带头工匠基本信息、培训记录、社会评价结果、工程业绩等,建立工匠名录信息库,并同步在本地区相关官网公布工匠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