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人民网深圳2月9日电(陈育柱、刘森君)近日,《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布。据了解,目前深圳住宅区成立并有效运作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比例较低,部分小区存在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换届难”问题。
最近,不少关注社区治理的相关从业人员和居民都有一个疑问:“业委会是不是快要退出历史舞台了?”这个疑问的源头是近期在网上流传的一张图片,内容是《中共上海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征求对<关于居民委员会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经街道办事处组织选举依然不能成立的,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社区可以暂时行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前提是经街道办事处组织选举依然不能成立的条件下,社区才可以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近年来,随着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意识不断提升,对于小区自治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在一些老旧小区集聚的区域。为此,华阳路街道在2024年下大力气推进联合业主大会的拆分工作,同时调整物业管理区域,以期实现更加精细化、高效化的自治管理。
“业主自治空间要被居委会取缔了?”“以后对小区的治理,是不是就没有业委会什么事了?”2025年1月,随着上海一份官方通知在网上流传,各种议论声接连不断。这份通知全称是《关于征求对〈关于居民委员会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的通知》,由上海市委社工部办公室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