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相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拟给予记功奖励名单公示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社规[2019]5号)精神,经相城区各有关单位申报,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议推荐,苏州市
淮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拟记功人员公示为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评议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拟对孙元杰等311名近3年连续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同志给予记功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2023年度考核结果,经主管机关、辖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评议推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我市89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记功奖励,现将拟奖励人员予以公示。
按照规定,公务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按奖励规定,记三等功,并享受三等功奖励奖金3000元,如果机关事业单位当年度考核优秀,可以给予嘉奖,享受嘉奖奖励奖金1500元,并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教师等事业人员连续三年优秀可在规定比例内记功,并享受记功奖励奖金3000元。
各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组织部,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为奖励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全市894名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和5名2022年度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记功奖励和嘉奖奖励。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经各县和市直有关单位评选推荐,相关部门审核并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经研究,拟决定给予杨金明等1183名同志记功奖励,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