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青的蜂11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趋利性执法的案例,格外引人注意:杨某某、占某某滥用职权案——两名警察私带警用装备跨省抓人,企业家被索财后跳车报警。
最近,各个层面对“远洋捕捞”的讨论热度不减,坚决打击、遏制、根除“远洋捕捞”的声音逐渐汇集,形成强烈共识。什么是“远洋捕捞”?主要是指一些执法机关和个人在畸形利益驱动下,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为什么会形成“远洋捕捞”这一隐疾?
有些案件已“做成熟饭”,企业受损权益必须得到恢复。出于利益驱动,部分地区的执法机关在并不具有管辖权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民营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对这种做法,公众称之为“远洋捕捞”。
(本文作者张永华律师,法学博士,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刑事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金融案件辩护律师,合同诈骗案件刑事律师、经济案件刑事律师。专注于诈骗罪辩护律师和经济犯罪辩护、民营企业家辩护律师。
“之前都是在长江捕鱼,出国捕鱼我还是头一次尝试。”日前,34岁的贵州籍船员徐文江满怀期待,他即将跟随浙江省舟山市平太荣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金枪鱼延绳钓船奔赴太平洋,从事远洋捕捞作业。近年来,舟山市远洋渔业面临劳动力短缺。
江苏一车商数月前卖出的一辆车,在湖北警方看来车款是涉案赃款。全国人大代表、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征夫曾表示,要遏制乃至根治“异地逐利执法”或者“远洋捕捞”,保护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必须在法律上斩断“逐利执法”的利益链条。
其实哪有那么多怪事,所谓的怪事,不过是起初没被人搞明白,背后也不过是权、利二字。话说,从2023年5月起,某省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二人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装备驾车前往浙江、江苏等地,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
近来,个别地区公安机关在管辖权有争议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异地抓捕,超范围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民营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此类以“办案”为名、行“创收”之实的行为被称为“远洋捕捞”。这种现象不仅表现为跨省抓捕、资产冻结与高额罚款,部分地区甚至形成了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执法产业链”。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明年要抓好九项重点任务。其中第三项重点任务有这样一句表述:“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此前,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中央为何一再强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大象新闻记者 王建东 刘迪文(实习)12月6日,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对备受关注的“竞技联盟德州扑克APP涉嫌开设赌场”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原因是没有犯罪事实。但是被抓捕人员之一邢燕军在当地警方指定居住房间内非正常死亡,引发关注。我们的记者也采访到了负责案件的代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