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岁刘大娘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因为自己长时间住在大儿子家,又把自己的钱都交给大儿子保管,老二和老三觉得刘大娘偏心,都拒绝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看到儿女争吵,自己也有些过意不去,又不好说什么,没办法,她来到司法所求助,希望司法人员帮忙说服一下儿女们。
但在出殡那天的午餐前,村里的一些长辈聚集在那里聊天,但负责问事的大老执,却对坐在饭桌前聊天的我们说:“你们三兄弟当年曾是咱村里的骄傲,也混得不错,但如今你们这样轮流养老的方式,却成了村里的耻辱,你们是最不孝顺的人,你看看人家志国三兄弟,他们比你家的条件差,你们和他们相比,难道不脸红吗?”
“谢谢你们,我两个儿子现在已经正常走动了,我住小儿子家养老,这心里也就踏实多了!”近日,春暖花开,崇明公安分局三星派出所民警来到辖区回访时,年近九旬的穆大爷握着民警的手感激地说。原来,穆大爷的两个儿子为老人的养老问题曾经发生过矛盾,经历过严冬。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郑伟力 周磊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近日,仙游法院调解了一起八旬老人赡养纠纷的案件。本案涉及赡养老人及家庭和谐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与冲突。
王某现年82岁,育有三子一女,长子、三子及女儿在夏县水头镇某村居住,次子在夏县裴介镇某村居住。因王某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曾于2018年与四个子女在夏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就赡养问题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了王某的住所、赡养费用的支付以及平日看护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