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我公司是一家工贸一体的工艺品进出口企业。近期,因业务需要,我公司有意拓展黄金及黄金制品的进出口贸易,想请问:在资质要求和申报流程方面,相关业务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宁波读者 潘先生 潘先生:您好,中国对黄金及其制品实行限制进出口管理。
近日来,随着国内黄金价格猛涨,国内黄金价格与国际黄金价格出现“脱钩”,引发了广泛的关注。甚至在社交平台上出现了所谓的“黄金搬运工”,他们说自己去香港买黄金,人肉经过罗湖口岸背回国内,再卖给收购黄金的商贩,赚一部分差价,一天跑两三趟就可以赚到3000元。
最近,日本电视台前往东京羽田机场海关蹲点采访,做了一期专题节目。在这期节目中,有中国游客因戴金项链入境被要求缴纳重金的,有日本女性因携带中国男友送的包入境被要求当场缴税的,还有人因为站姿奇怪而被日本海关现场搜身检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物品,物品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监管,对超过合理、自用数量进出境的物品应当办理进出境手续,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缴纳进出口关税。
“金子总会发光”,这话一点儿不假。5月20日,广州白云机场的海关人员发现了两个“金光闪闪”的旅客。他们可不是普通的旅客,而是带着“黄金链子”的“特殊”旅客。咱们先来聊聊这事儿的来龙去脉在一次看似平常的安检中,海关的“火眼金睛”发现了两名旅客的挎包有点不对劲。
近日印度海关人员,在对一架民航飞机,进行检查的时候,有了一个意外收获,海关人员接到线报,说这架飞机可能有点问题,于是仔仔细细的,检查了飞机的内内外外,在飞机厕所镜子的后面,有了重大收获,他们发现了接近6斤的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