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实施后,多地将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纳入门诊慢性病统筹报销范围。但是,门诊慢性病需要患者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并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认定。那么问题来了,定点医疗机构依据什么标准和条件进行门诊慢性病认定?也即门诊慢性病的认定和准入标准是什么?
南海网6月27日消息(记者 谭琦)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
现代社会中,糖尿病与高血压均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慢性病 ,而且二者往往关系密切。糖尿病病人中高血压的患病率明显增高,约为非糖尿病人群的2倍,并随年龄增长、体重增加及病程延长而上升,女性高于男性。
那么,关于医保门诊慢性病,还有哪些需要大家了解的事?此前我们曾经介绍过,医保慢病管理实行的是指定定点管理,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患者在哪家定点医院提交的慢病申请并由哪家医院进行初审,经认定合格并备案后,就应该在该医院看病开药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日前记者了解到,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西安市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已增至包括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伴有并发症、冠心病等44种。只有慢性病资格认定通过后,参保人才能进行门诊慢性病报销。那么,具体哪些地方可以办理西安市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
为方便广大参保人了解慢性病检诊标准,即日起,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掌上服务大厅”上线“慢病检诊认定标准”专栏,全面公布大连市慢性病检诊标准,其中包括30种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及9种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病种,有需要的参保人员可以随时随地“掌上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