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8月10日消息,昨日,河北证监局对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元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控股、国民运力、元维资产)下发行政监管函。这三家公司是昔日“4S店之王”庞大集团的重整投资人。
中钢经济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胡麒牧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庞大集团的利润增长主要来自于对子公司股权和资产处置的收益而不是业务经营改善,因此庞大集团如何找准市场定位,做强主营业务才是未来增强自我造血能力的关键。
本报记者 龚梦泽此前深陷债务危机、资不抵债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正在通过变卖资产,再寻生机。1月26日,曾经的国内汽车经销商龙头企业庞大集团发布重整后的首份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显示,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亿元至7.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周菊 1月26日,作为国内曾经的汽车经销商龙头企业,庞大集团发布了重整后的首份年度业绩预告。该预告显示,庞大集团2020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亿元至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4亿元至6.34亿元,同比增长417.23%至546.54%。
【上交所:*ST庞大重整业绩补偿承诺未及时履行事项 已启动纪律处分程序】财联社8月4日电,上交所公告,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上交所对33起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对11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专项核查,向证监会上报涉嫌违法
12月24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发布公告称向天津中原星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青岛中冀斯巴鲁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庞大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中冀斯巴鲁(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天津中原星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的哈尔滨中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
央广网北京10月24日消息(记者 齐智颖)10月22日晚,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发布收到裁决书暨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就近期唐山仲裁委员会出具涉及与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物贸”)的债务相关事项进行披露说明,裁决书显示,庞大集团作为被
《告知书》显示,截至2023年5月24日,庞大集团股票收盘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庞大集团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庞大集团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第一财经记者在《一场“悬而未决”的重整:重整方资产虚实难辨、新业务难觅其踪》及《卖地、裁员、断臂求生,庞大集团为何仍在风雨飘摇?》两篇文章中,曾详细介绍了上述三家公司重整庞大集团时涉及财务造假,以及三家重整公司入驻庞大集团后,各项业务仍然不达预期、未履行承诺等事实。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杜巧梅 北京报道昔日“4S店之王”庞大集团长达12年的A股之路,终于走到了尽头。6月30日,上海证劵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庞大”或“庞大集团”)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6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款项的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庞大公司股票上市,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交所将于即日起5个交易日内,对庞大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19日,*ST庞大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提到,重整投资人需补足的业绩承诺补偿款为34.59亿元。关于重整投资人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公告提到,根据《重整计划》中重整投资人承诺,庞大集团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亿元、11亿元、17亿元,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达到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