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近日,大余县一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他想办暑假托管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针对该网友的诉求,大余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答复说,《赣州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于2024年6月21日起实施。
一市民反映,宛城区某小区内有一家托管机构,招收2岁孩童,不知道资质是否齐全。了解到市民的反映后,宛城区卫健委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该机构于2021年12月16日在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于2021年12月27日在宛城区卫健委备案。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三言两语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全国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在首场“部长通道”上回应教育热点时表示,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3岁的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切实把生育、养育和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为老百姓提供更多实惠。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邀请山东省教育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教育厅总督学王志刚介绍,近几年来,3岁以前孩子的托育问题,越来越受关注。
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教育局会同佛山市卫生健康局研究起草了《佛山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并于5月5日至1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全市各级各类具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可在具备条件下开设托班,每个托班幼儿人数不超过20人。
各中心校、区直属幼儿园: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切实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现就2024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01 指导思想。
新建幼儿园均应开设托班,已建成幼儿园应根据所在区域适龄幼儿需求,通过改扩建、迁址、置换等方式增设托班。公办幼儿园托班要“能开尽开、应开尽开”,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明天(12月1日)起,《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施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4]153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
日前,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广州白云区幼儿园开设托班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意广州白云区六中鹤龙幼儿园等98所幼儿园开设托班(详见附件),有效期为一学年(2024学年),凡不在本名单中的幼儿园,均无开设托班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