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而此前政策对这两项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的限制分别为80%、85%。
“现在可以零首付等额月付、零首付先享后付,当然,也可以支付一定首付款享受限时低息的优惠政策。”4月10日,长白万象汇1楼某品牌汽车门店销售人员介绍说。以一辆17.9万元的车型为例,可以零首付将车开走,最短12个月(月付15487元)、最长72个月(月付3051元)分期还款。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中提出,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
按照国务院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一部署,为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支持促进汽车消费,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优化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加大汽车以旧换新场景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