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见习评论员 陈洋洋8月23日,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办事处发布《关于母女俩多次往电梯丢垃圾不文明行为的处置通报》。通报称,8月22日,该辖区一小区母女俩多次往电梯丢垃圾不文明行为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网友关注。该街道已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辖区派出所依法介入处置。
相信不少人都碰到过那种“没有边界感”的邻居,站楼道放鞋柜、堆垃圾废纸箱、在地下车库放电三轮……我统一称这些邻居为“恶邻”。要知道,这种公共区域的占用,不仅让居住环境变差,还会有火灾逃生不便的风险。再加上很多物业疏于管理,让这种占用公区的行为愈发猖獗。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赵贝 通讯员仁宣)11月26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二审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其电池进入电梯,否则可能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
11月7日,“天眼问政”栏目接到网友反映,位于贵阳市南明区中坝幸福小区C区12栋,有人曾多次故意在电梯内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导致楼栋两部电梯均无法正常运行。今日又将垃圾倒满电梯,行为恶劣,对楼栋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及媒体能够及时关注。
11月6日贵阳南明区中坝幸福小区的住户在网络上发布视频说小区内有人将户外的大垃圾桶拖进单元楼里还把垃圾全部丢进了电梯里那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们的记者赶到了该小区进行调查在中坝幸福小区,记者通过走访附近的居民以及属地居委会了解到,是一楼的一名住户,将垃圾桶拖入了小区的单元楼内。
高空抛物严重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又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又将高空抛物新增为应予处罚的行为。保护人们头顶上的安全,法网越织越密,今天我们就来关注这一问题。
近日,在海口琼山区一小区,一对母女多次往电梯丢垃圾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网友关注。来看此事的来龙去脉和最新进展。小区电梯内的公共视频显示,这对母女多次将垃圾丢进电梯内,有时置之不理,有时操控电梯将垃圾送往一楼。这样的操作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还会影响到电梯运行。
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的增多,高空抛物渐成“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在高楼大厦鳞次栉比的上海,记者走访各政法机关了解到,当地正从依法严惩、警示劝导、自治约束等多环节入手,系统整治高空抛物,形成强大的宣传教育合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