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办法》规定:①幼儿园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政府最高限价1200元。②降价后收费不低于同星级公办幼儿园。③设立收费公示,每学期公布各项收费。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幼儿园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面对疫情,幼儿园实施停园封闭管理措施,对此,各位家长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并积极配合停园不停教工作,创设了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居家亲子游戏活动,为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做好家园共育,平安健康地度过抗疫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维护学前教育管理秩序,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大连市教育局刚刚公布《大连市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复园通告》,根据国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6月12日起,我市幼儿园符合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并具备复园条件的,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可以复园。
来源:大连发布2月21日大连市教育局发布幼儿园复园工作的通知满足以下这些条件的幼儿园可于2月22日以后恢复幼儿入园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恢复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 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总指挥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