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认为实际施工人的产生分为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三类,在2019年2月1日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施行前对此三类实际施工人能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没有权威的观点,现实中的裁判也五花八门,同一法院却裁判不同的现象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