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5月3日电(曹新加 艾孜买提夏·艾力坎木)在哈密市伊州区乡镇水事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跨世纪农场陈某擅自违法偷打2眼机井并取用地下水,该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兴建地下水取水工程”。
日前,央视总台财经调查记者在河南、浙江等地走访中发现,一些洗车场为了减少水费支出,干脆在自己洗车场内的隐蔽位置开一口井,盗用地下水开展洗车生意,这样一来连水费都不用缴。从业者告诉记者,只需要3000元的打井费用,就可以“一劳永逸”偷取宝贵的地下水资源。
本报报道6月12日,东平县水利局发布两条行政处罚信息,处罚行政相对人分别是山东纯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泰安市奎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但奇怪的是,处罚内容却与上述两个公司无关。上述两条行政处罚信息,虽然行政相对人不一样,但是违法事实和处罚内容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