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货车在车头私自加装强光射灯,在夜晚与其他车辆会车时,射灯强光会使对向驾驶人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一旦遇到突发状况无法及时作出反应,危害极大。 为推进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剿,有效预防夜间货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交警清徐大队大力整治货车私自加装灯具违法行为。
近日,天津某道路上,一辆大货车经过路口时突然发出刺眼白光,引起警方注意,随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交代,自己为躲避“电子眼”抓拍,便购买了LED强光射灯加装在车牌上,夜间行车经过路口时就开启LED灯,干扰电子警察摄录,从而达到遮挡号牌的目的。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中区大队民警,在104国道附近开展大型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的车头车牌处安装了射灯,且该车尾处车牌也因污迹无法辨识。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在车头号牌安装射灯以及号牌污迹的原因时,驾驶人支支吾吾,试图逃避民警的追问。
“这样多帅啊,看得更清楚”你是看得清楚了别人直接啥都看不清了……12月3日晚交警东港大队涛雒中队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一辆行驶的摩托车灯光异常刺眼与其对向而行时眼里只有光,没有别的经检查该摩托车在前方安装了射灯属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就是为了看的更清楚一些……”方便了自己却影响了他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