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获国务院批准,《方案》提出了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六大主要任务和主要目标,要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试验地区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2016年8月16日上午10时,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吉林农信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务大厅召开。会议由省新闻办张树斌主任主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李世杰主任进行新闻发布,省金融办唐庆会副主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刘玉峰监事长、王艾君副主任出席并就记者提问进行回答。
12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已有云南大关农商行、宁夏惠农农商行、广西阳朔农商行、黑龙江尚志农商行、云南南涧农商行、山西太原农商行、四川石棉农商行等60余家由农信社改制而成的农商行获批筹建或开业。
徐春培 阚琨 岳博闻 刘亮“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那漫山遍野的大豆高粱……”春风轻轻吹拂,夜晚的松花江畔,城市霓虹瑰丽璀璨,伴随着跃上脑际的歌词与旋律,更多的思绪与感触纷至沓来,思绪如潮,感动如涛,吉林农信之行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思,汇成了新时代吉林农信情系“三农
继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成立之后,河南、辽宁农信系统改革也将迈出关键一步。8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监总局”)网站发布两则批复,同意筹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辽宁农商行,批复时间均显示为2023年6月26日。这也是金监总局今年5月正式揭牌之后,批复的首批农信系统改革方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强调“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普惠金融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8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披露了两条信息,该局已于6月26日批复同意了河南、辽宁两地的省联社的改革方案,即同意筹建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并要求相关筹建小组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省联社改革是当前农信系统改革的一大重点。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批复显示,同意筹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批复显示,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接受江苏金融监管局的监督指导。
酝酿8年之久的第三轮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级联社”)改革,正被按下加速键。2024年5月8日,海南农商银行挂牌开业,成为我国首家按照全省统一法人模式改革成立的地方法人银行。海南省由此成为2024年省级联社改革落地的第三个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