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和品质要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购房者更倾向于选择能够提供更好居住体验的住宅产品。在这种趋势下,被称为“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的第四代住宅发展近年来逐渐升温。这种带“空中花园”的户型产品目前已在成都、福州、厦门、长沙、西安、郑州等多个主要城市遍地开花。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为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近日,多年来备受关注的“公摊面积”在多地又出现了新变化。一周之内,河北省张家口市、湖南省衡阳市两地宣布逐步推进“取消公摊”。而在今年更早之前,就已有多地提出“取消公摊”。一系列新动作也让“取消公摊”的话题再次登上热搜。那么,“取消公摊”是否等同于得房率100%?
日前,河北省张家口市发布政策,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此前,湖南省衡阳市也明确宣布,自2025年1月1日起,当地商品房将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此外,安徽合肥、广东肇庆、湖南湘潭等地也相继发布了相关政策,提及“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
多年来备受关注的“公摊面积”,近期在多地出现了新变化。12月1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发文明确,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就在5天前,湖南省衡阳市发文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日前,河北张家口提出逐步推进“取消公摊”。湖南衡阳上周也明确,自明年1月1日起,当地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此前,也有多地提出类似举措。一系列新动作让“取消公摊”的话题再度引发关注。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真的是取消公摊面积了吗?公摊面积能不能取消、可不可以马上取消?
近日,广东省肇庆市多部门联合印发了《肇庆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从2024年5月1日起,肇庆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此政策的出台,让公摊面积这一饱受诟病的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也由此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近日,西海岸某盘打出了“零公摊”的推广语,着实吸引了不少购房者的关注。这是到底实打实的“零公摊”还是噱头?小编了解后得知,该盘推出的低密洋房产品,因赠送面积大,加上洋房本身的公摊低,部分户型得房率近乎100%,相当于“零公摊”。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环节房屋面积明示和房产测绘成果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承销机构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关规定,将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位及分摊面积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约定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全面提升新建住宅品质,是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大步迈进的必经之路。进入2024下半年,“高品质住宅”将成为领跑今年楼市下半场的重要关键词。 好的楼盘不愁卖,差的楼盘即便降价也乏人问津。
□ 公摊是居住建筑组成的一部分,抛开品质单纯追求高得房率或低公摊面积并不可取。针对公摊面积及得房率,更重要的是实现透明、合理和优化。 □ 总体来看,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不影响购房者的实际支出,现行规定也不影响交易税费和物业费、采暖费等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