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科目三考试中途熄火被追尾 面包车硬怼考试车】近日,江北区复盛镇机动车科目三考试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台小型面包车猛烈追尾同车道内的一台考试车,事故致面包车驾驶员及考试车内两名学员受轻微伤,两车及考试车车载设备严重受损,事故损失约在6万元以上。
东南网莆田5月8日讯(实习记者 柳烨)5月7日,莆田市民姚先生拨打东南网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他在2013年4月租用莆田市涵江区梧塘科目三考场里的考试车练习路考,结果路中与一辆摩托车发生刮擦,“当时我垫赔了3000多元的医药费,可是到现在租车方也没有把保险公司赔偿
本文为车早茶原创稿件,作者王小夕,转载请注明出处有网友问:茶哥:机动车驾驶受训人员在培训活动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即将大学毕业的小林暑假去驾校报名考驾照。在练习科目三时小林因操作失误撞伤他人,伤者的损失该由谁来担?——应当由驾校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