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超市购物,准备离开时安检门发出警报,超市工作人员怀疑其携带了未付款的商品,遂对其搜身,由此引发纠纷。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超市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判决该超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3月8日上午,市民陈女士来到一家大型超市购物,因为结账人很多,就把东西放下直接走了。超市工作人员在监控中发现陈女士既没有买单,又有捂衣服的动作,于是将陈女士拦下,怀疑她偷了超市商品,还对她进行了搜身。结果让超市方尴尬,让陈女士难堪,陈女士身上并没有任何属于超市且未付钱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