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仓特价,不退不换!”“打折处理,一律不退不换!”消费者对此类声明可谓司空见惯,甚至大多数消费者也对上述行业潜规则持认可的态度。 网友咨询: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有法律依据吗? 王贺来律师解答: 特价商品是指商家为了促销而打折销售的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产品。
当买了打折商品觉得不合适时,想到店家“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的告示,你是否便打消了退换的念头?但事实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也是商家的“霸王条款”。“3•15”前夕,眉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的2024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中,就有此类案例。
近日,一些消费者在社交媒体上反映,他们在国货服装品牌URBAN REVIVO(以下简称UR)购买的打折商品无法退换。经过实地调查,记者发现,若消费者坚持自己的立场,退货仍有可能。律师表示,商家规定特价商品不允许退款或退货的格式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无效的。
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放心消费,11月7日,江苏省消保委结合往年“双十一”期间投诉特点与难点,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按需消费,防范商家促销套路,加强自身维权意识,妥善解决网购纠纷。图源 视觉中国促销短信暴增,如何退订?
因在消费卡片中标有“此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文字,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000元;广州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中印有“活动期间的特惠卡不退换,特价卡不退不换”等格式条款,也被予以罚款。
全市经营者朋友们: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 目的是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品质消费。新春佳节将至,沈阳这座具有丰厚文化底蕴的城市,正以独特的魅力和满怀的热情迎接八方来客,共度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