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或扩建房屋须符合村庄规划,未编制规划的需在县域村庄分类划定的建设用地边界内实施,并满足乡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农房建设选址应优先利用村内旧宅基地、空闲地和未利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地质灾害隐患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