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关注的医保热点问题,记者帮您问!针对市民在医保缴费、报销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烟台融媒中心联合烟台市医保局开设“医保小课堂”栏目为您详细解答。市民王女士因工作变动,目前处于待业状态,职工医保已断缴2个月。
聚焦医保大小事,解疑群众最关切,政媒融合暖民心!江门市医疗保障局与江门广播电视台携手合作,创新推出医保宣传栏目——“医保小课堂”升级改版啦!通过亲民化的选题、平民式的解读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知识的普及力度,让医保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宣传服务群众“零距离”。
国务院办公厅8月1日发布《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的待遇等待期相关政策引发关注。8月25日,针对参保人员关心的问题,国家医保局表示,2025年前未参保的人员不受待遇等待期影响,为保障待遇享受建议按期及时参保。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维护群众依法参保权益。其中,“待遇等待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待遇等待期有何规定,生病后再参保能马上享受报销待遇吗?断缴后如何再参保?
医保断缴后,就无法享受医保待遇,这是医保断缴最直接也是最大的影响。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万一在断缴期间生病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会加重看病的经济负担。家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的听众赵先生今年49岁,一直由自己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去年因在外地打零工,耽误了城镇职工医保的缴纳。
有网友问“职工医保中断了可以补缴吗?”对此,国家医保局回应,对于这类人员,与单位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应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没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由个人按规定缴费,享受与职工医保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