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承包了村里10亩大棚蔬菜地,后因建设高速公路需要,政府征收了该村土地并拨付了土地补偿费。小明向村干部询问自己什么时候能领到相应的土地补偿费,村干部回答他说土地补偿费是属于村集体的,如何分配要等村民会议决议。
同一块承包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别发给不同的农户,该承包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给谁?《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0年施行的《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土地等生产资料归全体成员集体所有,具有公有制性质的农村社区性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