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原告口头起诉的,被告等是否具有口头答辩的权利?答:《民事诉讼法》对被告等的口头答辩权没有作出规定,只在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从某种程度上讲,被告进行答辩,是庭审程序推进的必然之举,法官可据此确定争议焦点、发现案件事实。法官虽拥有依职权调查的权限,但是能否查明事实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双方当事人的诉辩能力和技巧,如果没有被告的参与,庭审过程相当于攻防之战中只有矛,而没有盾,可能会严重影响民事诉讼的进行和裁判的正确性。
法庭专司案件裁判的场所表征法治文化的载体彰显法治权威的平台具有较强的严肃性和纪律性需规矩、规范和规则的约束与引领但在司法实践中部分诉讼参与人缺乏对庭审流程的了解可能导致庭审交锋落败本期京小槌普法带您了解基本庭审流程及庭审术语庭审流程框架上图是一般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流程,是诉讼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