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猪南运”后,由于生猪调运加速非洲猪瘟传播,农业农村部设定了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的时间节点,而这亦将成为国内生猪调运形式的转折点。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调肉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这是一个过程,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
为进一步落实分区防控工作,强化调运监管,保障市场供应,决定调整优化生猪跨大区调运管理措施。经东部区六省协商一致,对东部区外调入的生猪继续实施调运管理措施: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除种猪、仔猪、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生猪外,东部区外超过30公斤的商品猪禁止调入山东省育肥,需进入山东省屠宰用生猪,其养殖企业经登记后方可调运至省内定点屠宰企业。
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六省份东部区联防发布《关于协助东部区实施生猪调运有关措施的函》,东部区六省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除种猪、仔猪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外,不再接收东部区外30公斤以上生猪进入东部区育肥,不再接收东部区外未经“点对点”调运备案的生猪调入东部区屠宰。
为了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保障我省生猪生产健康发展,3月10日,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生猪调运规定的通知》。通知中,对于省外生猪调入我省、跨省调入种猪和仔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
9月23日,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24号提案答复的函表示,农业农村部将督促地方在落实好现行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对养殖企业的指导服务,保障种猪和仔猪正常调运,为巩固扩大生猪生产恢复势头提供有力支撑。
12月15日#行情宝 最新猪业新闻:1、 四川畜牧业协会为防非建议严管跨省调运。鉴于目前疫情形势异常严竣,发展迅速,运载工具、物流、肉品、人员、空气、水源多途径传播,病毒污染面不断扩大,四川养殖威胁日益扩大。
在“北猪南运”后,由于生猪调运加速非洲猪瘟传播,农业农村部设定了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的时间节点,而这亦将成为国内生猪调运形式的转折点。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调肉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这是一个过程,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
农办议〔2020〕286号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秦英林代表提出了关于引导生猪经销商规范生猪调运的建议(第8685号建议),经商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作出如下答复。一、关于生猪经销商和运输车辆管理生猪经销商在生猪流通环节发挥了积极作用。
3月12日畜牧早新闻: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重点针对养殖场户、屠宰场等开展彻底清洗消毒;四川印发《严禁从省外违规调运生猪告知书》,需要补栏的,可从省内养殖场(户)购进有耳标、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出现问题重则依据《刑
9月1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特急明电——《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为切断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链条、降低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就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前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发布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