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和管理办法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根据《规定》第九条、第十一条,就《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的制发和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办法:一、制作办法(一)统一监制《优待证》由省老龄办统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