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建立后,为了巩固自己统治的经济基础,实行移民屯田,奖励垦荒的民屯、军屯、商屯之制,其高潮历洪武、建文、永乐三朝,共50余年,使战争破坏的一些地区,尤其是中原地区、北方地区,政局渐趋稳定,重新建立起社会秩序,使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社会安定,户口与垦田逐渐增多,粮食产量与官府的赋税收入也随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