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11月13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娱乐投资为实际经营需要,拟与中联盛世签署协议,预计转让华谊娱乐投资所持有的嘉利文化的100%股权及转让对嘉利文化享有的全部债权。本次标的股权以及标的债权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3.5亿元。
近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北京华谊兄弟聚星文化有限公司、原告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太易通用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大连名仕华纳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被告辽宁太易药业有限公司、被告太易生命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被告大连好莱坞小镇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太易珠宝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6月6日,浙江证监局网站披露《关于对王忠军、王忠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书称,王忠军、王忠磊二人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间,二人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由34.41%下降至23.74%,累计变动比例10.67%。
“到今天为止,我还坚持它是对的,而且我觉着它后劲会非常足,毫无疑问的,全国人民去三亚,这就是事实,中国的文旅和电影还不一样,电影是一部一部的去竞争,一个档期一个档期的竞争,我觉着文旅是靠长期,长期运营与文化建设,IP建设。
根据北京海淀法院公布的限消令,申请执行人是上海盛世核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及的是合同纠纷一案,浙江华谊兄弟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浙江华谊兄弟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王忠磊因为是法定代表人,被限制不得坐飞机、高铁、住星级宾馆等高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