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华 广东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新《公司法》已经施行5个月,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大量出现,但是有的被成功追加了,有的被驳回了,这是为什么呢?大家好,我是周华律师。今天,咱们就来聊聊:新《公司法》下,如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以下是正文。
在民事案件强执执行阶段,经常遇到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而一旦无法无法执行,实际意味着前面的整个诉讼及为此耗费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时间成本等都将白费,以下四种情况下可以考虑追加对方公司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也许会有意外收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采取执行措施或执行行为必须有执行根据,虽然陈某在诉讼中的地位是被告,但不是义务人,亦未发现有财产,进入执行被执行程序后不是本案的执行人,直接执行执行陈某缺乏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