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尊与陈露的感情风波,引发网友对于“分手费”的讨论。“分手费”并非一个法律术语,而是生活中经常提到的一个词汇,它常指一方在分手时基于道德自省,主动或者被动给付对方的费用,通常出于补偿、止损等目的。
二人从0开始,夫妻和合伙人的角色无缝衔接,从无到有做起来的事业,在发展壮大之后却要走向分崩离析。同年11月20日,在消息爆出之后,龙湖地产发言人对外界确认了这一消息,并表示:“蔡奎持有的龙湖15.62亿股权作为分手费,二人和平解除了婚姻关系。”
因与男友感情破裂,海南省海口市90后女子杨某多次要求对方对其进行经济补偿,先后几次索要金额几十万元到手后,杨某仍不满足,又通过各种威逼、恐吓、胁迫的方式向男方索要钱财,最终要求对方向其支付3000万元,男方不堪重负报案。
因与男友感情破裂,海南省海口市90后女子杨某多次要求对方对其进行经济补偿,先后几次索要金额几十万元到手后,杨某仍不满足,又通过各种威逼、恐吓、胁迫的方式向男方索要钱财,最终要求对方向其支付3000万元,男方不堪重负报案。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9日讯(通讯员 曾图强 邹秀逸)分手费一般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提出解除关系的一方,向另一方自愿支付,或应对方要求而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以弥补对方的“情感伤害”。婚外情人索要分手费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