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左右,张大爷生病后行动不便,老两口与儿女们商议,把老两口与小儿子名下的房屋卖掉,房款中属于老两口的份额以及股票账户里的钱都用来给大儿子购买新房,并约定购买新房后,老两口与大儿子同住,大儿子要多尽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