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显示,近日,鞠婧祎与深圳嘉世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案,更新裁判文书送达公告。送达公告详情显示,针对原告鞠婧祎与被告深圳嘉世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案,被告深圳嘉世科技公司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运营的网店上持续登载致歉声明三十日,向原告鞠婧祎赔礼道歉,并向原告鞠婧祎赔偿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000元,维权费用3000元。
近日,记者从天眼查App获悉,因深圳市艾尚品时装有限公司下落不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送达鞠婧祎与该公司肖像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深圳市艾尚品时装有限公司向原告鞠婧祎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维权成本合理开支共计4.2万元。
11月1日,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艺人鞠婧祎与公司所签署的《SNH48专属艺人合约》及补充协议未到期,丝芭目前依然是鞠婧祎的独家经纪人,公司发现鞠婧祎未经许可私自接受公开商务活动,对于鞠婧祎的违约行为已在司法程序处理中,并对进行商务活动的第三方公司、品牌等提起诉讼。
11月1日,丝芭传媒发布声明称,艺人鞠婧祎与公司所签署的《SNH48专属艺人合约》及补充协议未到期,丝芭目前依然是鞠婧祎的独家经纪人,公司发现鞠婧祎未经许可私自接受公开商务活动,对于鞠婧祎的违约行为已在司法程序处理中,并对进行商务活动的第三方公司、品牌等提起诉讼。
11月1日,#丝芭传媒起诉鞠婧祎#引热议。丝芭传媒发文称,艺人鞠婧祎未经丝芭传媒许可私自接受公开商务活动,并且艺人鞠婧祎与丝芭传媒所签署的《SNH48专属艺人合约》及补充协议未到期,目前丝芭传媒依然是该艺人的独家经纪人。
南都讯 记者朱雯怡 今日(11月1日)上午,知名经纪公司丝芭传媒于微博发布严正声明称,“近期,我司发现艺人鞠婧祎未经我司许可私自接受公开商务活动,使得大家对我司与艺人鞠婧祎之间‘经纪合约是否到期’‘是否还存在经纪关系’产生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