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妇女节即将到来,女职工权益保护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3月7日,南都记者注意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女职工因为怀孕而遭到公司解雇的案例,东莞中院二审判决涉事公司除了向当事女职工支付违法解雇赔偿金外,还应赔偿产假工资损失及哺乳期工资损失,合共约6.8万元。
“三八”国际妇女节即将到来,女职工权益保护又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尤其是现如今女职工因为怀孕而遭到公司解雇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女性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主张哪些赔偿?记者今日了解到,广东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怀孕女职工被解雇引发的纠纷案件。
9月19日,据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宾阳县一女教师在产假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双方就此发生劳动争议,宾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学校向女教师支付生育津贴35441.63元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0500元。二审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孕期被开除……职场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可谓是悲催至极。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主张哪些赔偿?来看今日案例。0 1基本案情2019年3月11日,女子胡某入职湖南某设备公司,任职高级交易顾问岗位,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