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广州市白云区,一对情侣分手后,就因为房子归属问题闹上了法院,男方声称,房子虽然登记在前女友名下,但是他买的,是他付的购房款,只不过借用了前女友的名字,要求女方协助过户,对此,女方不予认可,否认存在借名买房的事实。
红网综合 据常德日报报道编辑同志:前几年,我购买了男朋友妹妹名下的一套房屋,并以我的名字办理了房产证。前段时间,我和男朋友分手了,他胁迫我将房子给他,并让我签署了一份协议,拿走了我的房产证,但等他走后,我立即前往房产局将其房产证挂失。
北京昌平,一男子与女友同居两年后,因性格不合要求分手。但女子不同意且拒绝搬走。男子多次劝说无果后,只能自己搬走并到法院起诉收回房子。可法院要求女友母女俩腾房时,女友母亲却要求男子对其女儿负责。但此时女友已经霸占房子15年。
当房子成了结婚的“充分且必要条件”,婚前购房也越来越常见。可当爱已成往事后,恋人在婚前一起买的房子,分手后,该如何处理呢?房子到底归谁所有,怎么分合适,还是各占一半?今日,广东汕头中院就公布了一起恋人分手后引发的房产争夺纠纷案件。
李丹(化名)家住云南昆明,李丹说他的家,几年前被人抢走了,现在回不了自己的家。事情从头说起,李丹回忆,那天阳台的玻璃咣的一声响,有个男的从十一楼,顺着绳子到小阳台,然后打破玻璃门进入李丹家。男的是李丹前男友肖旭(化名),肖旭掏出一副手铐将李丹铐住,李丹大声呼喊救命。
安土重迁是根植于国民内心的传统,有了自己的房子,免于飘零,才算是真正有了家。到了如今,房价日益飙升,房子更是人们对“温暖、亲切”的一种执念,为了在大城市扎根,或是为了孩子的教育医疗等,有不少人会选择二手房交易。
人民网重庆6月8日电 经常听闻有人为争房产闹得不可开交,26岁的张小姐最近却因为还不了房产给对方而十分苦恼。张小姐因为和前男友感情破裂,她手中一套前男友给她买的房产想要还给男友,男友却不接受,到底是怎么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