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对《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作出重大修订,指标由26项调整为18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对《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作出重大修订,指标由26项调整为18项。
光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孙满桃)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今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法工作报告。最高法报告提出,强化人权和诉讼权利保障。做实人权司法保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对《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作出重大修订,指标由26项调整为18项。
最高人民法院。(图片来源:中国法院网)“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立案难’隐性存在。”2024年10月8日,国庆节后上班首日,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在参加司法审判数据会商时强调。这次数据会商,使用了新修订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光明网讯 (记者 孙满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对《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作出重大修订,指标由26项调整为18项。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对《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作出重大修订,指标由26项调整为18项。
9月29日,最高法对《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作出重大修订。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本次修订中的一项,将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与被发回重审率、生效裁判被改判率与被发回重审率分别合并调整为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比、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比。据统计,全国有3500多家法院、12.7万名法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对《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作出重大修订,指标由26项调整为18项。
来源:【中国审判】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法报告提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修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等规程。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赋予当事人上诉的权利,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9月29日,红星新闻从最高法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工作,9月29日,最高法对《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作出重大修订,指标由26项调整为18项。